[摘要] 北京的二环内还有地建房子吗?答案是有,但可能建的房子一般人住不进去。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目前有些省市已经开始试图通过政策规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建保障房。
在40万套保障房指标的“压力”下,4月下旬,山西省出台政策,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用途后,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山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一新规是山西省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的一大“创新举措”。该负责人称:“这也是继陕西省之后,试水此项政策不多的省份之一。”
而在此前的1月份,陕西省则出台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无论有无自有土地都可参与社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建好的房子首先给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解决居住问题,剩下的房子由市里统筹分配给申请保障性住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产权归保障房建设单位所有。
对此,除了有上述接近住建部人士的观点,在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住建委也曾有过类似的表述,不过略有不同的是,北京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等保障房,但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在目前这样的条件下,地方政府要多渠道增加保障房供应,完成中央交待的保障房建设任务,这自然也就成为一条权宜之计。”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
分配监管难题
央企的土地是国有资产,央企自建后却成了企业员工的福利,而这一切都还打着建设保障房的旗帜。谁来有效地监管分配公平?
5月3日,国资委下发《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发挥勘察设计、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建材供应等各方面优势,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尽管这一通知下发后,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锋表示,《通知》中的“有关企业”主要指的是16家房地产企业和5家“保留房地产业务但受到限制”的企业,但是其他央企仍然没有排除在外。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78家退房央企不能建设面向社会、用于政府回购的保障房,但并没有规定不能建设企业自用保障房。”上述央企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而另一方面,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被国资委划定在内的21家允许进行保障性住房开发的央企,由于初期盈利模式不成熟、资金压力也较大,因此这部分央企建设的保障房也或将作为一种“福利”,为自己的职工预留一部分房源。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央企、国企的员工待遇并不相同。据记者了解,在北京,除垄断性行业央企外,一般央企国企管理层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仍然很大,现在仍然有不少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在3000元到5000元左右。
“如果央企国企自建保障房,主要面向符合国家保障房条件的职工,似乎也无可厚非。”陈国强表示,“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监督,如何控制,做到公平分配。”
而近期,这样的违规案例却早已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河南虞城供电局违规建别墅、安徽电力公司违规建别墅,以及中国铁建集团下属公司纷纷打着为困难职工集资建房的名义,大面积开发住宅楼,其规模和面积已 过了国家关于国有企业集资建房的标准。
“事实上,央企参与保障性住房跟利润并无太大关系。”这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央企之所以会参与,也是因为能够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与保障房相关的资金支持,如银行贷款、政府拨款等。(本文来源:华夏时报作者:董映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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