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思路:“合纵连横”谋崛起,区域规划起步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逐步明确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并在管理与调控区域发展手段上不断创新,这是我国区域经济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事实上,党的十六大已经为我们描画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基本图景,明确了四大战略区域的发展重点与方向。梳理十六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区域规划与区域政策,其政策指向愈发清晰,出台的措施愈发具体,我们可以清晰感受到中央管理与调控区域发展的艺术日臻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中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强调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2006年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把区域规划与区域政策的作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中国政府调控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十一五”规划提出了三个“四大”,即四大战略区域(亦称“四大板块”)、四大机制和四大主体功能区。
所谓四大战略区域,就是从战略上将发展区域划分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所谓四大机制,即通过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与扶持机制协调区域发展,为企业、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区域行为提供基本规范;所谓四大主体功能区,就是依据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主体功能区的提出是中国区域管理的一大创新。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新思路、新观念和新举措,就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发挥区域间比较优势,来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实现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这实质上点出了缩小区域差距的内涵,即人民生活水平差异趋向缩小。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上再次强调:“把区域协调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贯彻落实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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